加固工程實施過程中,特別是前期設計階段,原始工程資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相關原始工程資料須妥善保存,《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JGJT185-2009》對保存期限規定如下:
1.工程資料歸檔保存期限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當無規定時, 不宜少于5 年。
2.建設單位工程資料歸檔保存期限應滿足工程維護、修繕、改造、加固的需要。
3.施工單位工程資料歸檔保存期限應滿足工程質量保修及質量追溯的需要。